广西崇州市江州区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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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10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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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
二、审批单位:江州区民政局
三、审批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江州区管辖内农业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
四、审批材料:
①个人申请(原件2份)
②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表 ( 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2份)
③ 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2份)
五、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局审批—发放。
六、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公地点:崇左市沿山路172号 民政局低保股
十、联系电话:7820678 投诉电话:782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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