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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调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标准

      6月2日记者从天津市老龄办获悉,市老龄办与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从2015年1月起开始执行,1—5月的补助费将一次性补发。此次调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体现了天津市对老年人的关心及对老年人健康长寿的鼓励和倡导。


      据统计,截至2015年4月底,该市共有百岁老人358位,其中男性114人,女性244人,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从1996年至今20年间,该市百岁老人由76人增至358人,增加了282人。从今年百岁老人占总人口比例的情况看,该市平均10万人口中有3.52位百岁老人,其中最多的为南开区有48位,其次是蓟县有41位,位列第三的是和平区和河西区各有37位,河北区有29位,河东区有25位,红桥区、武清区各有21位,东丽区有17位,滨海新区、津南区各有15位,宝坻区和宁河县各有13位,西青区有10位,北辰区、静海县各有8位。


      百岁老人中年龄最大的是南开区的刘姓老人(女,109岁),排在第二位到第五位的依次是南开区的郝姓老人(女,109岁)、滨海新区的韩姓老人(男,107岁)、南开区的杨姓老人(男,107岁)、和平区的苗姓老人(男,106岁)。


      据了解,此次为该市第二次调整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1999年1月开始对百岁老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营养补助,2001年10月上调至每人每月200元。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赵伟说,此次提高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旨在鼓励倡导全市的老年人都能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坚持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同时希望全社会都能对老年人给予更多关心及照顾,让老年人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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