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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组对陕西贵州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督查

  • 来源: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部
  • 浏览:721
  • 2014-11-13 10: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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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至11月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率领的国务院办公厅养老服务业发展督查组对陕西、贵州两省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先后听取了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宝鸡市政府、贵州省政府、贵阳市政府、毕节市政府及有关区县的情况汇报,考察了西安市、宝鸡市、贵阳市、毕节市等有关区县的15个养老机构,走访了部分老年群众,召开了8个座谈会。陕西省副省长祝列克、贵州省副省长慕德贵以及两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听取了督查组的督查反馈意见。

  在座谈会上,吴玉韶副主任对陕西、贵州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35号文件、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探索创新: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政府基本职责定位,厘清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包括老年人的各方责任,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合力。政府要在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营造环境方面多下功夫。在服务对象上,政府主要是为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提供基本的兜底性养老服务,其他对象的养老服务主要依靠市场和社会解决。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和发挥家庭和老年人自身的积极性和作用。二要进一步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城区要严格按照35号文件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要从规划、标准、设计抓起,确保要“建得起来,拿得出来,用得起来”,使政策真正落地。老城区要通过资源整合、购买、租赁方式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农村要加大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幸福院建设。要重视养老机构建设,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把发展增量与调整结构统筹考虑,重点发展城区小型养老机构,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扶持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市场化改革。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三要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工作。发展养老服务业人才是关键性因素,也是当前的制约因素,要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重点是如何留得住、用得上,特别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四要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农村是新时期我国养老服务的重点,也是难点。农村养老院、幸福院、活动中心和老年协会要统筹考虑,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合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作用。

  陕西省民政厅厅长郭伯权、副厅长王振虎,省老龄办副主任刘春秀,贵州省民政厅厅长丁治学、副厅长甄燕驰,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皮宇飞等分别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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