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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七万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把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初步形成了具有辽宁特色的“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社区日间照料站、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和老年活动室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达到4890个,各类养老服务中心893个,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到了108个,年服务量100多万人次

  本报讯 近年来,我省把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初步形成了具有辽宁特色的“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社区老人服务场所逐年增多,社区日间照料站、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和老年活动室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达到4890个,各类养老服务中心893个。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到了108个,年服务量100多万人次。全省有7万老人享受了“人不离家、服务到家”的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

  沈阳、大连、鞍山等市出台了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新增床位资助办法,各类民营养老机构每张新增床位均可获得800-4000元的一次性资助。沈阳、大连、抚顺等市还为空巢、高龄、特困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了应急呼叫器,辽阳市建立了“虚拟养老院”,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与此同步,全省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加强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筹措资金5390万元,新建、改扩建国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56家,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国家项目10个,填补县级空白养老机构5个,拉动各级政府投入3.5亿元。目前,全省国办养老机构118家,拥有床位2万张,国办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环境得到彻底改善。省财政还筹措资金2.7亿元,拉动全省投入资金6亿元,整合兴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304所,乡镇敬老院542所,床位7万张,农村养老设施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省政府安排资金4584万元,对全省光荣院、荣军医院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和改造。全省城乡养老床位总数现已达到了1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了23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机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元化。近5年来,全省社会力量投资10亿元兴办养老机构717家,拥有床位6.2万张,省政府安排720万元资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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