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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 民生大于名声

 
  青海新闻网讯

  一座城市的文明,不仅要体现在市容环境整洁、社会秩序井然上,更要让每一个市民都感受到幸福、和谐。“坚持创建为民,让广大群众共享文明建设成果。把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贯彻到创建工作各个环节,使文明城市创建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生活、走进心灵,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这是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共识。

  从西宁成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到迈进国家卫生城市的行列,开展的一系列以改善民生为主旨的工程中,最终受益的,是普通市民。可以肯定地说,西宁市在“创城”过程中,民生远远大于名声,因为文明城市建设从根本上是要解决城市的发展环境、发展动力、发展后劲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归结到一点,就是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等问题,以民生的改善,赢得民心,凝聚建设文明城市的强大动力。

  让我们来看看西宁市在“创城”中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

  ◆住有所居

  安居才能乐业,乐业是幸福的前提。现如今,住上宽敞、明亮的好房子,对多数人来说已不再是梦。因此,在“创城”的系列工程中,西宁市将目光重点放在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上,将住房保障制度纳入西宁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源,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学有所教

  孩子有学上、上好学,是每个家长的希望。教育方面,西宁在积极推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强化边远薄弱学校改造,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问题。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益。市、区(县)、街道将设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坚决杜绝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保障孤儿福利。

  ◆劳有所得

  付出就有回报。“创城”中,西宁市将逐步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重视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100%。加快劳动就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各类群体的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公共职业培训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和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制止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健全妇女维权机构,保障妇女基本权益,维护男女平等,实现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和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均大于70%。#p#分页标题#e#

  ◆病有所医

  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是西宁市保障市民就医的终极目标。今后五年,西宁市将积极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加强疾病和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继续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体系和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机制,为居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确保居民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0%。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每3万名至10万名居民或每条街道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老有所养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人健康、平安,做子女的才能安心生活,特别在完善孤寡老人、残疾人社会救助与服务机制上,西宁市将切实保障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

  正如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王建军在“创城”动员大会上所指出的,“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更好地落实执政为民这个理念,更好地顺应民心、民意、民愿这个根本。人民群众想什么,党和政府就要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党和政府就要办什么。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就是我们城市工作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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